教育局宣布自今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起,丙類其他語言科目成績匯報制度的轉換安排,達法語、德語、日語、韓語、西班牙語指定等級考試/語言能力水平的成績將繼續被接納為符合相關公務員職系的入職要求。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2022年公布,由今年起實施文憑試丙類其他語言科目的新考試安排,考生須應考由相關官方機構在香港舉辦的指定語言考試,其於指定或更高的等級或語言能力水平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均會被採納為文憑試丙類科目的成績,並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
因應成績匯報制度改變,7月16日起,即2025年文憑試成績公布日起,公務員事務局接納法語、德語或西班牙語A2級或以上;日語N3級或以上;及韓語TOPIK II第3級或以上的成績為符合非學位公務員職系「以任何五個中學文憑科目達第二級/第三級」其中一科的入職要求。
2024年或之前文憑試其他語言科目的成績認受安排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