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公司條例修訂:庫存股份與無紙化通訊雙管齊下

立會通過公司條例修訂:庫存股份與無紙化通訊雙管齊下

立法會於今日正式表決通過《2024年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此舉標誌著香港公司法制的進一步完善。新法例允許在港註冊的上市公司在符合特定條件的前提下,採用庫存股模式來持有及處置其購回的股份,同時全面推動企業實施電子化公司通訊,以取代傳統紙本形式。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指出,這兩項關鍵改革措施將顯著增強香港作為全球商業樞紐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優勢。

 

許正宇強調,引入庫存股份機制是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重要一步。該制度賦予上市公司更大的資本管理靈活性,使其能夠持有、出售或轉讓購回的股份。此外,擬議中的默示同意機制將加速公司通訊無紙化的進程,不僅有助於企業降低運營成本,還能大幅提升整體營運效率。

 

相關修訂條例已於本月17日在憲報刊登。為確保各類公司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內部調整與準備,新規定將在刊憲後的三個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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