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註冊條例》中關於實習及評核階段的相關條文,將於4月1日正式啟動實施。根據最新規定,本地牙科畢業生需先以臨時註冊牙醫的身份完成為期12個月的實習,並在通過嚴格的專業評核後,方可取得正式註冊資格。政府方面強調,此項措施的推出旨在進一步提高香港牙醫的整體專業素質。
此外,對於直接通過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下稱「牙管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而言,同樣需要經歷臨時註冊牙醫的身份階段,並成功通過評考核準,才能在香港獲得正式執業註冊。
政府指出,引入實習與評核期的機制,主要是為了回應近年牙科行業各界的建議,重點加強本地畢業生及非本地培訓牙醫在實際醫療環境中的臨床操作經驗。
在實習及評考核期間,受訓牙醫將進行崗位輪轉,在資深牙醫的監督指導下,於多個不同服務單位累積實務經驗,涵蓋範圍包括學童牙科保健計劃、緊急牙科治療等領域。
一般情況下,實習及評核期設定為12個月。然而,針對部分來港前已擁有豐富執業經驗的非本地培訓牙醫,牙管會可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酌情考慮縮短評核時間。若牙管會認為實習人員或受評者的表現未達理想標準,則有權延長甚至終止其實習或評核期。這一系列安排參考了《醫生註冊條例》中的類似做法,目的是更好地維護患者的福祉與權益。
政府表示,新例於4月1日實施,已預留充足的行政準備時間,讓牙管會及香港大學牙醫學院協調相關程序,確保今年夏季畢業的本地牙科學生能順利過渡至新的實習制度。同時,早前已通過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也有充裕時間,在新例生效前向牙管會提交正式註冊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