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實施牙醫實習及評核新制 提升專業臨床水平

4月1日起實施牙醫實習及評核新制 提升專業臨床水平

《牙醫註冊條例》中關於實習與資格評核的相關條款,已於本月1日正式生效。根據最新規定,本地牙科畢業生需先以臨時註冊牙醫的身份完成為期12個月的實習,並在通過嚴格評核後,方能取得正式註冊執業資格。政府方面強調,此舉旨在進一步拔高香港牙醫行業的整體專業標準。

 

此外,那些直接透過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牙管會)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同樣必須經歷臨時註冊階段並成功通過評核程序,方可獲准在香港正式註冊執業。

 

政府指出,引入實習及評核機制是回應近年業界提出的建議,核心目標在於強化本地畢業生及非本地培訓牙醫在實際醫療環境中的臨床實踐經驗。

 

在實習及評考核期間,受訓牙醫將進行崗位輪轉,在資深牙醫的指導下,於包括學童牙科保健、緊急牙科服務等多個不同單位累積工作經驗。

一般情況下,實習及評核期設定為12個月。然而,針對部分在抵港前已擁有豐富執業經驗的非本地培訓牙醫,牙管會可根據個別案例評估並酌情縮短評核時間。若牙管會認為實習者或受評人的表現未達理想標準,則有權延長甚至終止其實習或評核期。這些措施借鑑了《醫生註冊條例》的類似做法,意在更周全地保障公眾健康與病人福祉。

 

政府表示,新制度於4月1日落地執行,預留了充裕的時間供牙管會及香港大學牙醫學院處理行政協調與準備事宜,確保今年夏季畢業的本地牙科學生能平穩過渡至新的實習體系。同時,早前已通過許可試的非本地培訓牙醫也有足夠時間,在新例實施前向牙管會提交正式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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