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正式公佈了「定期展覽獎勵計劃2.0」的具體實施細節。根據最新安排,該計劃主要針對國際級展覽活動,要求參展商與買家等非本地參與者的人數總和須達到1,500人以上,方可符合資格。此外,每個獲批准的展覽項目,其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金額上限設定為1,000萬元。
在舉辦場地的選擇上,新政策做出了顯著擴展。除了原有的會議展覽中心及亞洲國際博覽館外,中環海濱活動空間以及西九文化區的部分區域亦被納入指定場地名單。這一調整旨在為展覽主辦機構提供更多元化的場地選項,以滿足不同規模展覽的需求。
鑑於現行定期展覽獎勵計劃在業界內獲得了廣泛支持與好評,政府於2024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將額外撥款5億元用於推出計劃2.0。此舉意在進一步吸引更多全新設立及常態化運營的大型國際展覽落戶香港,從而為本地會展行業注入新的發展活力。
與現行機制保持一致的是,計劃2.0僅專注於補貼私人主辦單位在指定場地舉辦合資格展覽時的場地租金開支,並不涵蓋其他類別的費用。
若相關撥款申請獲得立法會批准,計劃2.0預計將於7月1日正式啟動,而現行的定期展覽獎勵計劃則會在同一天結束運作。對於在6月30日或之前已經開始籌備的合資格展覽項目,主辦單位仍需按照現行計劃的規定提交申請。
有關計劃2.0的詳細申請指引,官方表示將在稍後時間另行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