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今日公布,位於油塘東源街20號及22號的兩家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旗下廠房,因涉及多項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的行為,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後,遭裁定罰款212,000元。該批廠房被指在未取得指明工序牌照的情況下擅自進行水泥生產作業,同時亦未能遵守當局發出的空氣污染控制通知書。
環保署強調,針對上述兩處違規設施的執法行動從未鬆懈。截至目前,部門已向涉事企業發出合共39張刑事傳票。其中30項指控已成功定罪,其餘九宗個案仍在調查與處理程序中。
值得注意的是,周五正式實施的《空氣污染管制條例》修訂版,為執法部門提供了更強有力的手段。根據新法例,若環保署署長有合理理據相信某地點正在進行無牌指明工序活動,即可向該處所發出封閉通知。這一立法更新對解決上述混凝土廠的違規問題具有關鍵意義。此前,環保署已接獲中國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通告,確認該公司計劃於本月初終止混凝土生產及相關業務運作。
儘管廠方已暫停運營,環保署仍會保持高度警戒。一旦發現這兩間廠房在新條例生效後繼續非法運作,部門將毫不猶豫地依法採取嚴厲措施,確保空氣質素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