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 強化監管機制與提升質素指標

立法會今日完成三讀程序,正式通過《2024年空氣污染管制(修訂)條例草案》,政府對此表示高度歡迎。該項法例的核心在於引入法定封閉通知制度,旨在更有力地打擊從事無牌指明工序作業而導致嚴重空氣污染的行為。此外,法案亦對空氣質素指標進行了全面更新,相關規定將於下月11日正式實施。

 

此次修訂進一步厘清了「處所」的法律定義,並擴展了「水泥工程」在指明工序中的涵蓋範圍。這些調整有效消除了以往可能存在的誤解或監管漏洞,為業界營造了一個更加透明、公平且具可預測性的營商環境。

 

在標準方面,本次修訂不僅收緊了五項現行的空氣質素指標,還新增了三個源自世界衞生組織《全球空氣質量指南》的指標。經過更新後,總共十五項指標中有七項達到了世衞指南中最嚴格的標準,這標誌着本港的空氣質素要求已與其他先進經濟體接軌。

 

政府強調,得益於本地多項空氣污染管制措施的落地執行,以及與廣東省政府建立的緊密合作機制,香港的空氣質素呈現持續改善的趨勢。數據顯示,過去兩年間,本港空氣質素創下回歸以來的最佳紀錄,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濃度大幅下降,降幅介乎四成至八成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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