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採取果斷行動,即時解除所有與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存在關聯企業的合同關係。
鑑於政府物流服務署近期掌握了該公司的營運詳情,加上各部門對其展開的執法行動,官方有充分理由認定,鑫鼎鑫及其關聯實體已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義務。這些關聯公司被界定為與鑫鼎鑫共用同一註冊辦公室,且其董事陣容中包含了前者的董事或股東成員。
此前,物流署已經撤銷了與鑫鼎鑫簽訂的政府辦公室樽裝水供應協議,同時終止了三份由相關負責人牽連的化學品供應合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同步通告各政策局及部門,全面中止與這些企業的往來合約。
政府今日進一步宣佈,即刻終止其餘所有涉及上述公司的合約。這其中包括兩份分別由渠務署授予的化學品供應合同,以及消防處批出的數據輸入服務合約,這兩類合約的金額分別超過六百萬元和五百萬元。
針對物流署與鑫鼎鑫之間的辦公室飲用水供應協議,根據條款規定,該公司已預繳約一百萬港元作為保證金。政府將依據合約賦予的權利,扣除該筆保證金以彌補因解約造成的損失,並保留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此外,物流署表示將全力協助執法機關進行後續調查。
物流署、渠務署及消防處承諾將持續嚴肅處理上述合約事宜,包括評估是否按合約規定向涉事企業追討政府遭受的損失。一旦發現任何涉嫌違法行為,案件將移交相關執法機構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