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已審議並通過有關引入公司遷冊機制的法案,該機制預計於下週五正式生效,並於同日啟動申請程序。
政府對此項法案的通過表示高度歡迎。根據新規例,非香港註冊的公司若需遷冊來港,必須滿足包括公司背景、誠信記錄、成員及債權人權益保障,以及具備足夠償付能力等多項嚴格條件。成功遷冊後,這些企業將繼續保留其作為獨立法人團體的法律地位,確保商業運營的連續性不受干擾。在此過程中,公司的資產、權利與義務、法律責任,乃至既有的合約關係和法律訴訟程序,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或變更。
針對稅務問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出,如果遷冊公司在香港因實際產生的同類利潤而被徵收稅款,政府將提供單邊稅收抵免措施,以有效消除雙重課稅的負擔。原則上,完成遷冊的公司將被視為與在香港本地註冊成立的企業享有同等權利,同時亦須嚴格遵守《公司條例》的各項規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強調,此次對條例的修訂旨在建立一個簡潔高效的遷冊通道。這不僅能夠滿足那些主要業務位於香港但在外地註冊的企業回港發展的迫切需求,還有助於提升香港的吸引力以促進投資和招商引資。此外,這一舉措還將為本地的專業服務行業帶來新的業務增長點,進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投資動力。
隨著修訂條例的生效,公司註冊處將在其官方網站上開設專門欄目,詳細披露遷冊申請的流程及相關參考資料。同時,註冊處亦會對綜合資訊系統進行升級更新,以便高效處理相關的遷冊申請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