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立法會今日正式通過《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表示歡迎。此舉標誌著香港將依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針對數位化經濟逃稅風險所提出的「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BEPS 2.0)框架,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落實全球最低稅率及香港本地補足稅制。
據估算,該新稅制機制有望從2027至2028財政年度開始,為特區政府每年創造約150億港元的額外財政收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強調,推行全球最低稅及香港補足稅,彰顯了香港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打擊跨境逃漏稅款的決心,同時亦旨在維護香港的稅收主權。
許正宇進一步指出,當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面臨15%的全球最低稅負後,各國家或地區將無法單純依賴削減企業所得稅率來吸引資金與投資。在更加公平透明的全球稅收環境下,香港憑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連接世界的樞紐地位、頂尖的基礎設施、成熟的金融體系、豐富的人才資源以及中西文化交融的氛圍等獨特競爭力,將獲得更充分的展現,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國際首選商業目的地的形象。
根據「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方案規定,若某跨國企業集團在緊接當前財政年度前的四個年度中,有至少兩個年度的綜合收入達到7.5億歐元或以上,則該集團必須就其在每個營運所在司法管轄區產生的利潤,繳納不少於15%的全球最低稅款。
關於香港最低補足稅的安排,若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在香港的實體有效稅率低於15%,特區政府擁有優先徵收補足稅的權利,以將其有效稅率提升至15%水平。反之,若未行使此權力,相關補足稅則可由其他已實施「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方案且該集團有經營業務的司法管轄區進行徵收,此時香港的稅收權利將讓渡給這些地區。
為了協助受涵蓋的跨國企業集團順利合規,新的稅務機制引入了多項配套措施,旨在有效減輕企業的行政負擔與合規成本。
此外,稅務局已設立專責團隊,專門就「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2.0」提供技術諮詢與解答查詢服務,並計劃在官方網站上發布常見問題指引,以加強公眾認知。

